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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科普 | 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拘留!




近日,湖北黄石

程某、刘某分别因

无证电焊作业、指使他人冒险作业

被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处以

行政拘留处罚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3日10时许

黄石消防救援机构在对辖区一购物中心

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

程某在未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进行电焊作业

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经消防救援机构查明

程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行为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刘某明知程某未取得

焊工职业资格证书

仍要求其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涉嫌指使 (强令) 他人冒险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将

程某、刘某移交至公安部门

进行进一步处理


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现场火花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案例警示

案例 01


2023年2月14日8时46分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贸老馆3-1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发生火灾。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在拆除过程中,陈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员)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最终蔓延扩大成火灾。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

案例02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违规电焊切割作业时,熔渣引燃管道保温材料残片和装饰装修材料,造成4人死亡、19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057万余元。

#相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牢记电焊气割“十不准”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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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编辑:语卿 | 责编:王军贤审核 | 徐海军西安报业融媒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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